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武汉市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示地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标定地价规程》,结合武汉市实际情况,我局组织制订了武汉市中心城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标定地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本通告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由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武汉市中心城区标定地价基本内容
2. 武汉市中心城区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3. 武汉市中心城区标定地价成果图
4.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标定地价基本内容
5.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6.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标定地价成果图
7.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标定地价基本内容
8.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9.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标定地价成果图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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