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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2016-爱游戏app官网入口

【年报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2016-2020)

【年报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2016-2020)

2021-03-29 11:13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索 引 号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1-03-2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3-29
有 效 性

2016年以来,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强化立法、规范执法、创新普法、尊重司法等方面着手,落实责任,突出重点,争先创优,破解难题,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及特点

2016年至今,我局在全市法治建设绩效考评中连年被评定为优秀,2017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17年,我局制作的“我与宪法”微视频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一等奖。2018年“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我局位列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第一,被评为武汉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我局被评为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单位。局政策法规处2017年被国土资源部评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一)政治引领,切实履责。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自然资源规划管理职责,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上级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为各项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统筹推进,领导表率。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上下一盘棋,第一责任人率先垂范,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及各项工作在全局系统层层到位,步步落实。

(三)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充分运用法治思维、灵活运用法治手段,为优化营商环境、疫后重振提供法治指引和制度保障;以人为本,直面问题,解决群众所呼、企业所愿的问题,坚持规范依法行政,探索新路径新办法,突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效性、惠民性。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2016年成立国土规划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局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下发《市国土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印发《市国土规划系统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在全局系统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全局系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2016年至今,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2020年3月26日,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法治建设专题研究会,研究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建设,会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及《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建设2020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对全局法治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服务疫情防控、复工复产。5月,局长办公会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10月,局长办公会集中学习传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精神,部署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11月,局党组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省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督察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扩大会精神,研究部署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七五”普法三项重点工作迎检。

局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先后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新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党组书记、局长盛洪涛作《监察法》专题辅导。严春副局长为全市基层作风巡查暨营商环境专项巡查工作培训班学员授课,宣传讲解国土规划法律法规。马文涵副局长为干部职工作《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专题报告。其他局领导也在全局各类业务培训中,亲自为干部职工授课,带头学法用法讲法,履行推进全局法治建设职责。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

对标先进深化“四办”改革。我局对标国内最优标准,深入开展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的“五减”行动,制定了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比率达到均为100%,实现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审批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实现了与国家、省、市级12个部门21余类政务资源信息共享集成。

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以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为导向,制定了《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的意见》(武政规〔2020〕6号),创造性提出了开展“承诺可开工”试点、3个工作日完成所有许可验发的极速审批服务新模式。制定了2020年版工程建设项目流程图,与2018年相比全流程审批事项从35项精简到20项,审批时间从近200个工作日压减到45个工作日以内,申请人材料从63项精简到48项以内。采取免予规划许可、改备案制等再优化“水、电、气”获得服务,进一步优化水电气接入、一流城市电网项目规划审批方式。采取统筹用地指标使用、“带方案”出让、存量用地转型使用等一系列措施,发挥自然资源保障作用,保重大项目用地、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有力支撑我市疫后经济恢复和发展。

全力提速不动产登记。推行“一天办结、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城同办”的“五个一”服务模式,全面开展 “网上办”、“自助办”、“不见面办”、“高效办”、“暖心办”、“贴近办”、“集成办”、“优惠办”、“便利办”等“9个办”登记服务。不动产登记从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注销登记、抵押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和注销查封登记1小时内即办即结。推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不动产登记费电子发票,开展了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建设,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不动产抵押登记、贷款结清抵押权注销登记2项业务已实现全流程、不见面、零资料办理,和市中级法院实现查封解封的自动查控。

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一是加强市场公平竞争制度体系建设。2018年我局成立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规定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2020年5月,我局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按照市人大要求,我局配合开展了我市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汇报参与情况;制定实施《国土规划领域信用信息分类管理制度》,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信息修复、异议申诉等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机制;配合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2016年我局即下发了《市国土规划局贯彻落实〈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化、科学化、民主化。2020年4月,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公示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武汉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成立武汉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完成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和标准初稿。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先后征询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园林局、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线上开展“武汉市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项目专家论证,征求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相关领域5名专家意见;在局门户网站公示武汉市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标准实施关系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权益开展风险评估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汇总形成合法性审查材料,提交局政策法规处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0月22日,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武汉市被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原则同意上报市政府审议。11月9日,向市政府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报请审查武汉市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成果的请示》。

3、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我局依托门户网站,开设了办事指南栏目,全面公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五类行政执法活动中,事项的基本情况、办理地点时间、受理要求及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情况、办理依据、办理结果等信息。同时,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时更新优化清单和办事指南。

(三)聚焦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积极开展立法工作

2016年以来,我局提请市人大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出台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城市亮点区块建设的决定》,提请市政府组织开展《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48号)等多项政府规章修订及立法调研工作。

2020年,我局构建以项目为单位,法制机构统筹指导,业务处室主动申报,项目专班具体负责的立法及建章立制工作模式。根据市人大工作要点、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按月进行调度,推进项目落实。2020年,《武汉市城区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武汉市地质环境监测与保护条例》2项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工作和《武汉市地质资料管理办法》政府规章调研,已顺利完成。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我局下发了《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2016年至今,以市政府名义公布《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管理的意见》等行政规范性文件10余件,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系列政策措施。2020年,我局相关处室和单位组织开展了《武汉市被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2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相关工作。为加强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我局在全市率先开展规范性文件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已初步完成,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电子化管理,方便查询、调阅,开展时效管理、自动提醒到期评估。下步,将进行系统优化完善,探索将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公布等程序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3、着力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016年至今,我局先后组织开展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产权保护、“放管服”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内容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市人大、市政府、市司法局要求,今年陆续开展了2019年度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及修改工作,对《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涉及民法典及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项清理。

(四)聚焦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制定并公布《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全过程记录制度》《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0年5月,印发《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违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按照“双公示”要求,2020年在门户网站公示已办结行政许可信息125件、行政处罚案件28件。按照市司法局关于“云平台”应用的工作要求以及我局执法机制改革,执法权限下沉,市局主要负责指导各区(分)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各区(分)局受委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市局指导各区(分)局登录武汉市司法局执法云平台,共录入2020年立案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11件。

2020年,我局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5月,赴省厅学习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启动市局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相关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案卷评查。

2、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我局已与检察机关建立“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完成平台技术对接,实现信息互通,目前已将全市300余宗土地违法案件线索录入“两法衔接”平台。2020年,根据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要求,组织执法支队和各区(分)局执法力量参加省检察院“两法衔接”新系统的线上培训。同时,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去函,申请安装电子政务网线,便于登录省检察院“两法衔接”系统,开展我局相关工作。

3、法治保障复工复产、行业管理重点工作

2020年3月,我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有关要求的通知》,对疫情期间制度保障、严格执法、普法宣传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积极争取部省政策支持。2020年3月,我局研究提出17项疫后重振政策并上报。5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正式发文对我市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保障、土地供应等4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出台降低竞买保证金等23条加强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政策。拟订《武汉城市更新基金管理办法》,是全国首个新财政政策下的土地储备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

全力做好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激活土地市场。我局印发《加强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支持加快恢复我市经济建设发展若干措施》,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全市预计2020年全年获批建设用地2200公顷,推动中法生态城、四环线北段、江北铁路、g437等一批重点项目落地。搭建“汉地云”招商平台,推介重点发展区域和产业用地80余平方公里,地块463宗,平台访问量达12万次,成为全国继杭州之后第二个推出项目用地云招商平台的城市。

做好“土保姆”贴身服务。我局制定了《武汉市服务重点项目“土保姆”行动方案》和《武汉市服务重点项目“土保姆”行动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全局系统动员565人,主动对接重点项目主体企业,通过发放政策汇编,现场宣讲解读政策,现场座谈等方式,为企业和用地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其中,纳入包保重点企业(项目)878个,现场走访360个,电话对接518个,协调解决企业用地计划、耕地占补、用地报批、登记发证等方面问题163个。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落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我局制定了《武汉市国土规划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及审查工作。2016年至2019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4件,受理审查165件,依法组织行政复议听证4次,开展行政复议现场调查5次,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调查会7次,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查会3次,确认行政行为违法43件,纠错率26%,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2020年1月1日起,我局不再受理审查行政复议申请并按要求向申请人进行解释并做好指引。

2、依法依规办理应诉应答

我局制定了《武汉市国土规划行政案件应诉应答工作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案件应诉应答工作的通知》,制度保障行政案件依法、及时、规范办理。建立了行政案件办理信息化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录入、转办、统计各类案件,提高工作效率。

2016年至今(2020年11月23日),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应答案件470件,收到行政诉讼应诉案件814件,均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应答应诉。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安排行政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出庭应诉,2020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9%。同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落实并回复法院、检察机关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2020年,我局对2019年度全局系统行政应诉应答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年度报告供局领导决策参考。每季度开展行政案件分析研究,指导实际工作。同时,坚持以案学法,组织行政负责人出庭、干部职工庭审旁听、专家讲评“三合一”活动。制定了《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法律顾问和案件代理人聘请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局属各单位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建立落实本单位法律顾问制度,畅通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的渠道。制定《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行政执法涉及问题线索的暂行办法》,依法移送行政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和党政纪律的问题线索至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部门。

3、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

着眼于群众所想、所盼,大力推进全市历史遗留“问题房”登记办证工作,探索政策路径,积极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房”登记办证工作的通知》(武政规〔2019〕17号),印发《武汉市历史遗留“问题房”工作程序》《武汉市历史遗留“问题房”结案销号办法》《武汉市历史遗留“问题房”考评办法(试行)》等文件,联合市建设局、市城管委、市房管局、市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历史遗留“问题房”办证工作的意见》。落实作风巡查要求,制定了《2020年度全市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房”登记办证工作方案》,7月19日和7月25日,市委王忠林书记两次对“问题房”办证工作批示推进,8月14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裕江,副市长张文彤组织专题调度。2020年以来,全市共推进化解482项目,11.2万套“问题房”办证。

(六)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学习宣传《民法典》

1、强化法治建设绩效考评

法治建设已经纳入全局系统绩效考评,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年终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自查、“七五”普法中期自查及总结验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在全局系统得到全面落实。2020年,我局根据市考评办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国考评实施细则,制定本局《2020年法治建设专项考核工作任务分解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全局系统法治建设机构队伍不断健全,市局法治部门充实人员至4名,各区(分)局设法治工作机构,执法监察支队、不动产登记中心专设了法规科(室)。

2、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推进民法典实施,我局印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制定《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在全局系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热潮。

一是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组织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邀请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温世扬教授专题授课,解读《民法典》。将《民法典》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重点学习。同时市局统一发放《民法典》书籍,鼓励自学。 

二是寓教于乐学。结合武汉市第四届“普法网红”作品评选活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在局办公场所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在全局开展 “民法‘典’亮美好生活”的“普法网红”作品征集活动,通过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宣传展示优秀作品。市普法办甄选的35件复赛作品中,我局独占3席。

三是开展“每周法点”推送宣传,以即将实施的《民法典》为重点,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每周编辑推送简短一条法规条文及解释至干部职工,将学法颗粒化日常化。在落实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常规学习计划的基础上,组织干部职工通过“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学习民法典专题课程,参加民法典专题考试。

下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引领,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局中心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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