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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爱游戏app官网入口

【年报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年报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2022-03-17 11:32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索 引 号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2-03-1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3-17
有 效 性

   2021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省市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领导带头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体干部职工扎实学,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年度“支部主题党日”学习计划,2月、5月“支部主题党日”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每周法点短信推送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内容,累积42次;三是组织动员全局系统参加司法部微信公众号上主题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专项答题活动,参赛人数1000以上,连续3天全部题目答对人数400以上。在全局掀起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先后7次研究法治工作,审议了《武汉市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草案)》等文件,听取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等工作的汇报,集中学习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实施意见》等。3月29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积极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法治宣传教育示范项目)并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开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回头看,组织整改并建立常态化机制,不断提高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感。

(二)推进立法工作、依法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

1、推进立法工作

推进武汉市地质管理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已完成人大一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多次听取法规草案修订汇报。顺利推进《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办法》立法调研,《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内立法调研。

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意见》《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制发局规范性文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认真组织研复《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武汉市养老服务条例》等征求意见函,积极配合省市法规规章制订。

2、科学民主决策

审议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向社会公开事项目录。起草《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草案,先后完成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向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政府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专家规划论证、决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开展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长江生态保护、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行政处罚、公平竞争审查等内容的清理,及时上报清理意见。同时,全面梳理了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编制印发了新一版自然资源规划法律法规选编,收录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共计235部。

(三)服务发展大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深化“五减”,推动服务事项流程精简优化

以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感”为目标,持续开展流程再造优化行动,进一步落实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依托省事项管理3.0平台,全面落实和承接国家、省下放“勘查矿产资源审批”服务事项等5个办理项,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主动加压,新增发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事项,并制定发布办事指南;制定《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进一步下放土地供应、规划方案审批权限至各区,方案审批市级占比仅18%;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出台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关于深化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的意见》、《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336项,有效推进了疫后经济重振与发展。

持续开展“对标”优化。深化重点事项流程再造,对标广州、深圳、杭州、南京等全国先进城市,对用地规划111项(含不动产登记99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流程再造优化,从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网办层级、承诺事项、跑动次数等方面系统重构、整体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印发《2021年用地规划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操作指引》,推进市区形成并实施最优办理标准。固化对标成果后,我局88项政务服务事项较法定时限平均压缩达89.7%,不动产登记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全面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办结,即来即办事项72项,占比81.8%,全程网办事项82项,占比93.2%,全部事项均实现最多跑一次,进一步缓解了企业群众“材料多”、“来回跑”等问题,对标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逐项认领了国家、省级层面设定的下放市级事项。持续优化采矿权登记、探矿权登记等服务事项,大幅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推进全程网办,定期开展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互联网 监管”和工作要求。

强化事项规范管理。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武政办〔2021〕36号),结合前期对标优化成果,我局组织编制了“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职权办事指南表(基本信息表)和行政职权运行外部流程图”,明确受理要件、细化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流程。

2、完善“五通”,推动在线政务服务融合升级

围绕用户通、系统通、数据通、证照通、业务通,持续开展与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共享,提升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体验。

深化“一网通办”。以政务服务事项对标优化及网上在线审批工作为突破口,“线上线下”联动,深入推进全局“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落实局审批系统与省市一体化平台深度融合,依托省政务网,全面整合统一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入口,接入全省统一用户体系,企业群众可使用统一账号通过省政务网、鄂汇办app等方式,申请办理我局全部审批服务和高频不动产登记事项。深度推进重点事项“全程网办”,实现全局82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全程网办比例达93.2%。推进线上线下办件信息全量汇聚,截止11月18日,市区两级共通过省市一体化平台受理审批服务4787件,不动产登记服务191097件。深化电子证照归集与应用,完成了与国家、省、市级12个部门23类政务资源信息共享集成,电子证照类申报要件“免提交”。接入省好差评系统,推动“好差评”制度落地见效。积极探索移动办,通过鄂汇办、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实现申请人在线身份验证,“刷脸”核验,17个高频登记事项和查询查验服务事项实现“无纸质资料提交、无时间场所限制、无需临柜办理”全程网办。“不动产登记全程网上办”项目纳入全市“我为群众办实事”100个重点实事项目清单。

推进“一窗通办”。实施大集中、打造大平台”,打造“一个窗口”服务,实现审批服务事项、环节、人员“三集中”。在审批事项实现集中办理的基础上,加强权调、测绘、咨询论证等技术服务事项和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进一步加强区(分)局在区级政务中心的职能配置,不断提升全局系统审批服务工作协同能力,促进各业务板块纵横协同、市局分局上下联动;完善业务运行机制,实现自然资源和规划事项办理“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窗通办”,推行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持续改进窗口服务,当好“店小二”,落实“一站办理”,实现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批服务只进“一扇门”。

推进“跨市通办”、“全市通办”。以满足企业群众为导向,坚持“跨市、市内”双着力。按照“全程网办”、“自助办”形式,我局23项权力清单事项实现与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线上“跨省通办”。牵头与市房管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同城通办”服务的通知》,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管理限制,通过“多点受理、数据跑路、自助领证”,实现新房办证、存量房交易等11项高频登记事项线下“同城通办”。自助查询设备部署至政务中心、街道、社区、高校、写字楼等人口密集区域,实现24小时“同城通查”。与广东东莞合作,利用“互联网 政务服务”,推出5项武汉市不动产登记查询业务可在广东东莞市24小时政务自助查询设备上“跨省自助办”。

3、突出重点,大力推进“一事联办”

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一事联办”。我局已制定“我要办立项用地”、“我要办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等17个“一事联办”主题事项的实施方案,形成了“一套工作机制、一份定标文件、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截止目前,“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主题事项已完成与市工改系统的对接,其余16项主题事项将按照全市统一工作部署,逐项实现主题事项的对接、上线。

推进不动产登记民生高频事项“一事联办”。在已实现存量房转移登记、个人二手房过户业务的交易、纳税、登记业务的“一事联办”的基础上,联合房管、税务部门,持续推进“三个集成”、“一窗受理”,实现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一套资料,一窗受理”。大力协调住建、房管部门开展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共同申请,并联审批,积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可办证”政策落地。推行不动产登记 水电气过户(变更)一事联办,实现1家供电企业,9家供水企业,16家供气企业对接联办体系,实现全市各区不动产登记 水电气过户(变更)联办业务全覆盖。

(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换证工作,制发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清理局系统各单位行政执法基本情况和岗位、资格信息并提交省市司法、编制、财政部门审查通过后,组织市局、执法支队、登记中心和各分局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邀请武汉理工大学申来金教授专题讲授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先后组织专业法律知识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通过考试400余人。持续推进补考、制证工作。

依法依规公示行政执法结果。在局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结果公告公示已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独立宗不动产登记结果、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采矿权审批结果。在局官微上开展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1月,根据2020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馈结果,开展行政许可、确认、处罚案卷整改。4月,组织开展2021年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报送案卷参加评查,组织蔡甸区、江夏区和新洲区对相关程序性和实体性问题开展整改。7月,上报行政处罚案卷参加省司法厅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0月,上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参加2021年省自然资源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严格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能力及效率。

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行政处罚决定均开展了法制审核工作。

2、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加快构建信用体系建设

制发《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通知》,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包容审慎执法。制发《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十四五”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推进部门“十四五”信用体系建设。深入落实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在土地交易、建设方案审查等事项中,率先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共收集报送企业提交的信用承诺书200余份,试点开展信用良好企业“承诺即开工”。推进多部门信用联合奖惩,与各级人民法院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联合惩戒,共推送与法院的联合惩戒信息300余条。积极参与《关于对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关于对武汉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试行)》的制定与执行,将相关失信惩戒对象推送至我局行政审批系统,对失信主体实行严格审查,加大检查频次,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

3、实现自然资源监管事项“一张清单”,完成省、市“互联网 监管”考核工作

根据省、市陆续下发的关于“互联网 监管”等一系列文件要求,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会同各业务处室,依据“法定依据同源”原则,对我局监管事项共56大项将近300余子项进行逐一梳理认领。

按照省、市“互联网 监管”相关考核要求,向市“互联网 监管”数据库报送数据监管行为数据,保证“监管行为覆盖率”和“监管行为数据量”指标,同时建立了执法监察人员库和监察对象名录库,完成我局执法人员信息上报注册和监管行为覆盖。

4、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全面开展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局领导担任专班负责人。制定方案,细化整治措施,扎实开展整治,从近三年执法案卷评查、复议诉讼案件办理、信访新闻舆论监督渠道、联系企业制度、审批服务窗口运行等多方面进行细致查找、认真梳理,在门户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截至目前,未收到问题反馈。6月,接受第四督查组实地督查。9月,对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形成报告和统计表报市司法局。

(五)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矛盾排查化解和行政复议应诉

1、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突出重点内容开展普法。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及条例、《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点内容。

紧抓重点对象开展普法。局领导带头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上党内法规竞赛,干部职工全员参考,参考率100%,平均分96.6,位列市直单位第三名。同时,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邀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王玲处长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实践专题培训,开展了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交房即可办证”、“居住权登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流程优工作化及一事联办等业务培训。

2、突出自然资源规划普法宣传特色和重点

开展第52个”世界地球日“活动。联合江岸区一元路街道华清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盛洪涛及多名局领导参加宣传活动;走进汉阳区永丰街道龙磨社区、江岸区长春街小学面向儿童开展“世界地球日”科普普法活动。

开展第3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邀请省自然资源厅用途管制处专家作专题宣讲,解读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

开展第18个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线上利用局门户网站、局官微展播电子宣传海报、公益宣传片,线下开展测绘法及地理信息专题讲座,印制专版地图,走进社区、学校发放,提升社会公众的国家版图意识。

3、创新形式,普法活动更丰富

制作优秀法治文化作品。《我与宪法(2020)》湖北省第四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优秀奖。

组织参与市第五届“普法网红”行政执法直播大赛。征集直播脚本23件,推荐作品通过全市第一阶段海选筛选,于9月30日走进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围绕主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立足‘小窗口’ 服务‘大民生’”,直播展现不动产登记行政执法实况,向社会公众普及居住权登记、优化夫妻办证审查、网上办等新法新规新策,取得良好效果,热度达46000人以上。

开展“不动产登记服务进社区、让群众办证享无忧”系列活动。市局带头,16个区(分)局上门为66个社区宣传推广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不动产登记法规政策,发放政策法规资料7600余份,《不动产登记专版地图》5100余份,接待群众10200多人,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2409件。

4、强化主体责任,提高应诉应答质量

通过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提高了全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排查化解矛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自觉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应答案件、行政诉讼应诉案件,败诉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及正职负责人出庭率均达到上级要求。

11月8日,联合市中院、市司法局开展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三合一”活动。市局领导出庭应诉,市政府负责人、各区分管法治工作副区长,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和干部职工旁听,法律顾问作讲评,引起湖北日报、荆楚网、长江日报等多家媒体关注报道。

5、加强全局案件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

推进应诉应答信息系统建设,完成行政案件办理系统改造升级及平台迁移,实现办理流程优化及数据填报、风险预警、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新功能,形成案件管理闭环。

6、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持续加强败诉案件管理

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加强与司法审判机关沟通联系,主动上门向市区法院进行汇报。4月29日,局领导带队赴市中院专题对接汇报沟通民事合同无效相关不动产登记案件事宜,取得良好效果。9月出台了《关于不动产转移登记原因证明材料被民事判决确认无效或撤销后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抄送市、区法院,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和维权成本。

加强案件败诉案件管理,制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败诉案件管理的通知》,对败诉案件进行个案分析,先后制发《2020年度全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通报》《一季度案件通报》《上半年行政案件情况通报》《第三季度行政案件情况报告》,涉及国有土地征收、信息公开的2则《典型案例通报》和46期行政负责人出庭情况专报、收案结案情况周报,结合重点案件和典型案例,及时预警案件风险,提出参考意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深入谋划2021至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加快出台八五普法规划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重要成果文件,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正确方向。

2、加强对《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即将出台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重要纲领性文件的学习,统筹兼顾基本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规划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广泛征求公众法治需求和干部职工意见,突出服务中心工作目标制定规划。

(二)推进高质量推进立法,力争打造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地方立法

以《武汉市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为重点,并以此为契机,结合新出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即将出台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推进我市《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起草,做好国家法律的地方化实施细化准备。

(三)加强行政复议诉讼的指导作用,加强重点难点案件的学习借鉴作用

1、加强以案释法,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素养,加强与司法审判机关联动,组织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点评“三合一”活动。

2、加强与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对共性复杂问题及时组织研究。同时,加强对重点、难点案件研究的组织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及时向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汇报。

3、增强案件分析的针对性、实效性。抓好案件办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4、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准确适用行政基本法,精通自身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增强全局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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