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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20220591号提案的答复-爱游戏app官网入口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2022059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20220591号提案的答复

2022-10-26 15:00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索 引 号 72577330x/2022-32657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2-06-29
文    号 议提案〔2022〕262号 发布日期 2022-10-26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20220591号提案的答复

李洪渠委员:

您提出的解决在汉省属高职院校校园建设历史遗留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答复工作

您的提案收悉后,作为主办单位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在局内印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2年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的通知》(武自然资规发〔202222号),明确该案由确权登记处负责,相关处室和单位配合,同时明确了办理时限和办理方法。此外,我局积极与会办单位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中院、市仲裁委、江夏区人民政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系和沟通,交流方法、取得共识,共同探讨提案工作。

二、关于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急需解决土地、建筑物办证及土地权属纠纷问题

(一)土地、建筑物办证问题

1您提到关山校区有110亩土地,此前因各种原因中止办证,现在申请办证时,按现行政策要求,需要补缴土地储备成本费用超过2000万元,该校无力承担,因而未能完成办证,该土地储备成本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机构负责核定和收取,我局将督促区土地储备机构与校方进一步协调。

2您提到关山校区有343亩林地,系该校2002年应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求,用130亩有证土地置换获得,因该地块被规划为公共绿地导致无法办证,经了解,此地块为b地块(b1b2),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供电用地、高等院校用地。待校方提供有效期内的立项、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后,我局将督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依法依规为校方办理土地征转用及供地手续。关于供电用地有关问题,我局将积极协调校方与供电局进一步沟通协商。

3您提到该校关山校区西区有两块土地约40亩,系上个世纪80年代分别与关山村、曙光村签订永久租赁协议后使用至今,随着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实施,现该地块权属关系不甚明确,无法办证,经了解,此地块为g地块(g1g2),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根据2022311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常委会纪要精神,为解决片区学位紧张的问题,拟建设曙光学校,我局将积极协调教育局与校方沟通协商。

4您提到该校现有房屋建筑面积61.02万方,已办证建筑仅5.38万方,尚有55.64万方未完成产权证办理。为此,该校急切需要解决土地及建筑物办证问题,并对办证收费实行减免或优惠。经了解,目前校方申请办理剩余8宗地及42栋建筑物的不动产登记。因该校历史久远,部份楼栋建设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情况复杂且资料严重缺失,目前,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正在积极全面梳理详细情况,将会同相关部门逐步解决办证有关问题。符合税费优惠情形的,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政策执行。

(二)与湖北联储物业公司的土地权属纠纷问题

经了解,此地块为c地块。20021125日职业技术学院与中国电子物资中南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签订了四份协议,分别为《房屋和土地永久租用协议书(i)》(以下简称《租用协议1》)、《房屋和土地永久租用协议书(ii)》(以下简称《租用协议2》)。两份协议均对租用房屋及周边地块的基本情况租赁范围租金计付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其中《租用协议书1》约定职业技术学院向中南公司一次性支付房屋和土地租用费,租金共计95万元;土地租用性质为永久租用;《租用协议2》约定职业技术学院向中南公司一次性支付房屋和土地使用费,租用费标准按每亩二十六万元,总计8.95亩,总金额为232.7万元。同日,职业技术学院与中南公司还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i)》、《土地转让协议(ii)》。两份协议均对转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转让补偿费用转让补偿费用的支付等进行了约定,《土地转让协议(i)》约定职业技术学院向中南公司支付转让补偿费,转让补偿费总额为95万元;《土地转让协议(ii)》约定职业技术学院向中南公司一次性支付转让补偿费,转让补偿费单价每亩26万元,共计8.95亩,总额为232.7万元。在上述合同签订后,职业技术学院共向中南公司支付327.7万元。中南公司向职业技术学院交付了《租用协议书1》、《租用协议2》中所述的土地,职业技术学院将土地使用至今,并在所涉地块上建成学生宿舍和外教楼。

2005523日,中南公司经工商变更登记为湖北联储物业有限公司(即湖北联储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储物业),企业类型从国有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武汉市仲裁委员会2013910日作出的(2012)武仲裁字第0001176号《裁决书》(已生效),联储物业与校方于20021125日签订的《房屋和土地永久租用协议书(i)》和《房屋和土地永久租用协议书(ii)》无效。目前地块登记权属人仍为中国电子物资中南公司,待校方与公司就该地块权属问题达成一致后,我局将按照现行控规供地。

三、关于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急需解决土地权属变更及变性等问题

(一)该校所属新铁公司土地权属变更及变性问题

经了解,新铁公司是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铁路学院)全资子公司。铁路学院申请办理该用地的权属变更及变性,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土地权利人变更,由新铁公司变更为铁路学院;二是土地用途变更,由工业用地变更为教育用地;三是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由协议出让用地变更为划拨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规定,铁路学院在工业用地上建设教育用房,违反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相关约定,不能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可由江夏区人民政府对新铁公司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收储,完成收储手续后,在符合上位规划的情况下,再以划拨方式以教育科研用地供应给铁路学院,供地手续完成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该校所属恒翔公司剩余土地划拨以及返还土地变性过户费问题

经了解,2017217日,经江夏区人民政府夏政土规字〔20171号批复同意,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收回恒翔公司用地中符合规划要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了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划拨价款为1655.9538万元,划拨土地面积133008.33平方米(折合199.5亩),剩余7891.45平方米(折合11.84亩)用地中有4991.13平方米(折合7.5亩)用地规划用途为消防设施用地、2900.32平方米(折合4.34亩)用地规划用途为代征道路和代征绿化。

针对铁路学院提出的要求返还2017年缴纳的133008.33平方米土地划拨价款,共计1655.9538万元;要求将剩余7891.45平方米土地划拨给该学院

一是铁路学院缴纳的1655.9538万元,为江夏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依法收取的土地划拨价款,且经铁路学院同意认可,按照法律法规不予返还。

二是铁路学院反映的剩余7891.45平方米土地,目前上位规划为消防设施、代征道路和代征绿化,应先按程序依法依规办理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后,再依法依规办理划拨手续。

四、关于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急需明确土地性质及批准调规问题

针对长江职业技术学院提出的将校园土地性质明确为划拨用地,并调整校园规划和容积率的要求,根据学院目前办学性质,建议:

一是待该学院完善已批已建校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我局将依申请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是该学院对需增加计容建筑面积的部分土地进行地块分割,由于该学院用地原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明确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其实质性使用多年,且按现时划拨土地成本价款远远超过该学院当时以协议方式取得的供地价款,故无法计算退还土地出让金金额。该学院向江夏区提出主动放弃由出让转为划拨的土地出让金金额相关申请诉求后,可由江夏区储备中心无偿收储后,再以无偿划拨方式重新供地。

五、破解在汉高职院校历史遗留问题措施

您提出的由武汉市政府组建专班,明确责任人,分析研判制定政策;一校一策,明确时间表,重点攻坚破解土地建筑物办证难题;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适当简化审批服务手续并减免相关费用等一系列破解在汉高职院校历史遗留问题措施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将对我市开展该项工作提供良好的借鉴。

事实上,在上级尚无商业、办公、工业等其他类型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问题具体操作政策文件,全国仅个别城市开展了单个类型非住宅类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探索背景下,武汉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发展理念和消化历史问题的担当,在前期对军队、地铁等非住宅类历史遗留问题房登记办证处置以及集中解决住宅类历史遗留问题房登记办证工作的同时,为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纾困解难,回应企业期待,20211月以来,市人民政府即责成我局着手启动非住宅类历史遗留问题房登记办证研究工作,形成了《关于推进我市商业、办公、工业等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问题化解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中对商业、办公、工业等类型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问题的处置给出了明确的操作路径,同时该文明确提出,国有土地上的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市政设施等历史遗留不动产问题化解可参照文件执行。该文件经多次讨论修改、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正在开展出台前的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

同时,我们也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有步骤的开展试点工作。20218月,我局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列为第一批非住宅类项目不动产登记试点项目,并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武管文〔202126号)。后续又开展了市教育局历史遗留问题房登记办证工作。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下步我局将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横向配合、上下联动,会同相关部门对接高职院校诉求,研究政策措施,依法依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房不动产登记难题,积极支持在汉省属高职院校校园建设相关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期待您更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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