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406号 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406号 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72577330x/2023-29826 | 分 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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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1 |
文 号 | 议提案〔2023〕251号 | 发布日期 | 2023-11-02 |
有 效 性 | 有效 |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406号
提案的答复
范双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我市房地产企业平稳渡过当前难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对武汉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及土地市场高水平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我局高度重视,在综合市税务局答复意见后,从落实税费优惠、出台纾困政策、优化供地条件三个方面做出答复。
一、落实税费优惠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财税等部门先后两批发布了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武汉市税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政策措施,扛牢压实政治责任,有力有序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确保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为企业纾困解难。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第一,纳税人缴纳税款有特殊困难需要申请办理延缓缴纳税款的,可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报省级税务部门批准;第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解缴税款的,滞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第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可依据规定,对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二、出台纾困政策
近年来来,省市及我局先后出台了多项优化营商环境、纾解企业困难的支持性政策措施。例如,2020年4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纳”;2022年6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扩投资稳增长十条措施》(鄂自然资发〔2022〕6号),允许银行保函替代保证金等;2022年6月,我局制定了《强化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助力稳增长实施方案》(武自然资规发〔2022〕35号),提出创新产业用地配置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等举措;2023年2月,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武政规〔2023〕5号)等,明确“除竞买保证金之外的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允许在1年内缴清,特殊项目可2年内缴清”。
三、优化供地条件
2022年,我市优化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方式,一段时期内,新供应的住宅用地项目原则上不再要求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所需规模采取集中配建或购买的方式解决。同时,我市正在通过加强城市设计和功能策划、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方式、提升地块周边医疗和教育服务配套等方式优化我市供地条件。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就相关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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