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
有 效 性 | 无 |
各区(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31日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本单位职能,广泛宣传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制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普法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二)党章、党内法规;
(三)宪法、监察法、公务员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
(四)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五)城乡规划法等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六)不动产登记管理法规政策文件;
(七)测绘法等测绘管理法律法规;
(八)行政审批法规政策文件。
二、普法对象
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干部职工、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制定落实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法治武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行动计划
(一)制定局党组中心组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结合建党100周年,深入学习党章、党内法规及宪法、法律,开展法治学习不少于4次。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区(分)局;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制定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在全局系统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和落实。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制定2021年度支部主题党日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及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促进法治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相融合。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2021年1月底前完成)
(四)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月督办通报干部职工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在线平台学习考试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土地储备、土地交易、政府采购、自然资源规划行政处罚等业务培训。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财务处、执法支队、储备中心、交易中心、各区(分)局;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学法活动。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案例编报,全年不少于12件。组织干部职工到人民法院参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旁听、专家讲评“三合一”活动,全年不少于1次。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地空中心;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放管服”改革等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多渠道,包括媒体宣传、上门企业,宣传推广行政审批相关工作举措、便民举措和相关政策法规。在全市范围内,采取集中服务和常态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宣传推广财产登记相关政策法规,开展“不动产登记服务进社区,让群众办证享无忧”活动,各区(分)局参加“集中进社区服务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处、确权登记处、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各区(分)局;2021年12月前完成)
(七)开展《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意见》、《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等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解读。
(责任部门:利用处、空间规划处、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八)结合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全局系统组织地球日、土地日、测绘日、宪法日等主题宣传,由相关责任部门分别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进乡村、进社区、进街道、进学校,结合实际开展活动。
(责任部门:调查修复处、利用处、资源保护处、政策法规处、测绘院、各区(分)局;2021年4月、6月、8月、12月)
(九)丰富法治文化。配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工作部署,制作法治文化作品和普法信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法网红”大赛、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落实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法责任,推送宣传优秀作品。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信息中心;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五、责任领导
杨维祥(总规划师)
六、责任部门
政策法规处、财务处、行政审批处、调查修复处、确权登记处、利用处、空间规划处、资源保护处、机关党委、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区(分)局。
七、爱游戏官网登录入口的联系方式
联络员:刘 俊 卢湘晗
电 话:82700033
邮 箱:2678574614@qq.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