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规则》中规定住宅单套套内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允许设置通高部分,现《规则》取消了相关规定,若现在项目中设计此类情形,其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原《规则》中规定住宅单套套内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允许设置通高部分,现《规则》取消了相关规定,若现在项目中设计此类情形,其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2023-05-09 16:39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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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
有 效 性 | 无 |
文件修订时充分考虑其相互街接,对于此类情形,在符合相关规范没汁的要求下,在门厅、起厅室、餐厅、阳台部位允许设置通高部分,且其通高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该层建层套内建筑面积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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